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及调课安排通知如下: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共3天。4月7日(周日)正常上班,补上周五课程。4月4-6日校车运行时间与双休日相同。
各二级院(系)、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