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为家庭的教育支出建立税前扣除额度,实现国家对纳税家庭的教育支出实行免税政策,降低纳税人税负,增加收入,间接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今年提交两会的关于《家庭教育支出可有抵税额度》的提案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委员提案
教育支出抵税,给家庭减负
郭广昌说,中国人历来重视教育,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2012年首次达到占GDP比重4%的预定目标后,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与此同时,普通家庭的教育支出占个人和家庭总支出的比例越来越高。“传统意义上,国家层面的教育经费支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再次分配,需要经过收税和分配两道环节,而将教育支出直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既能减少分配环节,又能降低行政成本。”他认为许多家庭已将教育、医疗和住房列为生活的三座大山。将一部分教育支出在税前扣除,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压力。
国务院批转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郭广昌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并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可采取综合扣除与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在每月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之上,增加单项教育支出费用的扣除安排。“在实际操作中可由各地方政府按照自身情况,制定相应扣除标准,报税务总局备案。这样一方面考虑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保证了相对的公平。另一方面也为今后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区域差异扣除奠定了基础。” (江跃中 潘高峰)
马上就访
江苏家庭教育支出逐年上升 不少家庭教育成本占家庭收入1/3
在培养孩子上,很多家长都不吝花钱,但很少有家长会去计算一年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到底有多少。2011年2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成立“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家庭子女教育成本研究课题组”,之后在北京、广州、南京、哈尔滨、石家庄、西安、成都、银川共8个城市近5000名中小学生家长中展开问卷调查和结构性访谈,调研显示,近5000名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家庭子女教育年支出达8773.9元,孩子教育支出的费用占到了一个家庭收入的30%。
南京某知名小学国际班五年级学生小王的家长告诉记者,儿子上的兴趣班并不多,只是请了英语家教。交给学校的各种费用一年加起来要近万元,再加上家教的费用一年也要五六千元。其他的辅导书之类还没算上。
一些家庭则反映教育孩子的费用让他们感觉负担很重。南京退休职工张阿姨对记者说,她儿子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工作了。“在他工作之前,我基本不敢在自己身上多花钱,大学期间除了学费、住宿费,每个月生活费要1500元-2000元,我们夫妻俩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4000多元,什么都得省着花。”
记者昨日从省统计局了解到,每年江苏统计部门都会专门就教育支出进行统计。2010年到2012年,全省城镇家庭居民人均教育支出分别为831.7元、1005.7元和1111.7元。统计人士说,关于教育支出的统计包含了教材费、各类学杂费、培训费、成人教育费用、住宿费等等。“教育支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很明显。”
若为“定额扣除”,教育支出抵税是可行的
家庭教育支出抵税是否可行?记者请教了江苏税务的有关人士。
该人士认为,这个提案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压力,但一个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教育支出,一个是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除非是“定额扣除”,貌似可操作性上难以保证。“我们国家的个税,基本上是代扣代缴,即雇主发工资的时候就扣掉了,一般情况下,雇主也不可能很详细地了解员工家里的教育支出情况,尤其是类似补习班、教辅书这样的个性教育支出,你怎么可能要求他们细细考虑家庭教育支出到底抵多少税的问题。”
当然如果是“定额扣除”就不一样了,具体的操作模式是,一个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制定一个扣除标准后,只要家里有孩子在念书,其父母缴纳个税时就能享受到在税前按标准扣除的“优惠”。“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在国家层面认可家庭教育支出可有抵税额度这个理念,并出台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