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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师生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反响热烈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印发后,在各地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师生们普遍反映,《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是党和国家真情关爱广大青年学生的生动写照。

  师生们普遍认为,《意见》系统性、前瞻性地对资助工作做了制度设计,全面科学地构建了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力度更大、资助范围更广,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上海市、江苏省一些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师生说,《意见》的出台使就读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同样享受国家资助政策,解决了他们就学的后顾之忧,扩大了受助学生比例,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浙江省不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反映,新的资助政策既保障了学业,又减轻了家庭的负担,极大地增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师生说,《意见》明确提出增加财政投入,不仅是数量上的变化,更是一个质的飞跃,说明我国正在加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以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当代学生的人文主义关怀,是一项众人皆赞的好政策。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山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说,《意见》明确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内涵和区别,说明国家奖学金是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体现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优济困功能。宁夏大学学生景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生王冬华说,《意见》的出台是我们中西部学生的一大喜讯。它像一缕温暖的春风,吹进每一位寒门学子的心里,提高了我们对生活的自信,将激励我们奋发学习。

  各地各校表示,要认真执行新资助政策,精心部署,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全力做好各项资助工作。学生们坚信政府和学校一定能采取措施落实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表示一定不负关怀,勤奋进取,早日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建功立业。上海市拟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今年下半年预算投入资金15788余万元,申请中央资助资金835余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合肥工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时传达了《意见》有关精神,力求做到严格执行、规范操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这件惠及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大事抓好,努力促进国家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开大学、东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不少受资助学生表示,要刻苦学习、回报社会,毕业后主动到贫困地区和艰苦岗位工作,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培养与期望。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05级学生冉运宏说,作为资助政策的一名受益者,特别是师范大学的学生,尤其要更加努力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将来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江南大学医学院将于近期成立“感恩互助”基金会,贫困学生还自发成立了一支社会实践小分队,开展爱心义工、社区服务等活动,用所学回报社会。

  师生们在肯定政策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应尽快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建立受助后的监督机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在物质资助的同时更多地从精神上关心贫困生,维护他们的尊严。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南理工大学师生提出,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一是心理教育,帮助贫困生摆脱自卑等阴影;二是诚信教育,让大家按期还贷;三是勤俭节约教育,让受资助的学生更好地使用助学金和奖学金,同时启动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一些来自边疆的贫困学生说,要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那些消息闭塞的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能及时知晓国家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失学。复旦大学一些贫困生建议,在开展工作时,应尽量照顾贫困学生的心理感受,下发助学金、奖学金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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